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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细则解读?

170 2024-04-02 16:24 admin

2021年天津市西青区中小学教师 职称评审方案

为做好2021年度天津市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1〕48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层级

2021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

二、参评范围

2021年度参评人员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民办学校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中小学教师对应等级职称。

三、评审标准

2021年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按照《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水平评价标准》(原标准已废止,待新标准正式印发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和《2021年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意见》执行。

四、评审方式

2021年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水平测试和业绩材料评审。

五、岗位要求

根据《西青区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根据教职工岗位设置有关规定、结构比例标准和学校编制调控情况,核定全区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岗位总量,实行总量控制。

民办中小学不受结构比例数额限制。

六、申报材料

申报西青区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须提交材料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中级均提供2份);

(二)《述职报告》,即:申报人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汇报其学历、资历及其业绩等情况,并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的书面材料,材料封面需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

(三)《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高、中级职务各2份;

(四)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 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后取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和最高级别职称证书;

(六)《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考绩卡片》及其他业绩考核材料;

(八)主要论文、论著复印件、课题材料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九)各种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有关材料;

(十)个人申报《承诺书》;

(十一)单位推荐《承诺书》;

(十二)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须有农村校或薄弱校工作二年的经历,晋升人员须填写《天津市教师交流轮岗情况登记表》;

(十三)师徒结对子材料,师徒协议、徒弟获奖证书等材料。

七、时间安排

(一)2021年9月30日前:西青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向社会公布;

(二)2021年11月19日前:用人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三)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在线审核提交工作;

(四)2021年12月中旬前:组织高、中级职称水平测试工作;

(五)2022年1月21日前:召开评审会议,将评审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六)2022年1月28日前:报送评审工作报告、通过人员信息,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向社会公布(网址:https://www.tjxqjy.com/)。

西青区教育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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