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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后答疑流程是什么?

261 2024-03-18 04:29 admin

一)及时答疑流程

当事人一方为自然人且直接向该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的,或当事人一方为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且向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送达裁判文书的,可以申请及时答疑。无法当场作出决定的,可以在嗣后申请预约答疑。代理人申请及时答疑的,须取得当事人书面授权后再向人民法院申请预约答疑。

(二)预约答疑流程

当事人收到我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后,未申请及时答疑的,可以向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预约答疑申请表》,明确基本信息及申请答疑事项等内容。诉讼服务中心经初步审核认为符合判后答疑条件的,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转交承办法官,由承办法官安排时间、地点并通知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

七、申请人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预约答疑的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要求答疑的裁判文书原件或复印件。预约答疑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本人提出申请,如果由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的,必须由当事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具体代理权限和期限。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判后答疑事项的,法院向代理人进行答疑与向当事人答疑具有同等效力。

八、判后答疑的方式

判后答疑原则上采取由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接待当事人并当面口头答疑的形式,法官助理可以在法官的指导下参与判后答疑。对行动不便、路途较远或鉴于疫情防控形势等原因无法当面口头答疑的,可以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答疑。

九、其他事项

判后答疑的申请人必须遵守有关法律,不得喧哗、无理取闹,不得妨碍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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