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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招生简章?

274 2024-03-17 07:53 admin

一、2021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计算机系2021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计算机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清华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清华大学计算机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与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等采取相同的办法同时进行。

一、申请人申请

(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校内本科应届毕业生

按《清华大学2021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和《清华大学推荐2021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办法》申请,同时需要满足计算机系推荐免试的要求。提供本阶段三年的成绩单,本专业的年级排名情况,个人简历及自述。综合考核阶段需参加上机考试、综合面试(含英语和综合能力)。

2.校外本科应届毕业生

按照《清华大学2021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进行申请和考核。综合考核阶段需参加上机考试、综合面(含英语及综合能力)。清华大学研招网系统预计开放时间为8月下旬-9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请人应实时关注并登录yz.tsinghua.edu.cn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于清华大学研招网报名截止日期当日17:00前寄(送)达: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东主楼10区105(邮编:100084)计算机系研究生教学办收。

(1)清华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打印);

(2)本人自述;

(3)两封(或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下载空表),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5)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6)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或参加计算机相关竞赛活动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等相关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希望可以帮到你。

二、清华大学硕士专业?

清华大学的硕士专业排名如下:

清华大学专业排名

1、理学:7个理学本科专业,名次如下:

数学与应用数学:第7名

信息与计算科学:第7名

物理学:第6名

应用物理学:第2名

化学:第10名

生物科学:第3名

生物技术:第2名

2、工学:21个工学本科专业,名次如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第1名

材料科学与工程(工科引导性专业):第1名

工业设计:第1名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工科引导性专业):第1名

测控技术与仪器:第1名

热能与动力工程:第1名

核工程与核技术:第1名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第2名

自动化:第1名

电子信息工程:第1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第1名

电子科学与技术:第1名

生物医学工程:第3名

建筑学(工科引导性专业):第1名

土木工程:第2名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第1名

给水排水工程:第1名

水利水电工程:第3名

环境工程:第1名

化学工程与工艺:第1名

工程力学:第1名。

三、2021清华大学高校专项简章?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强计划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申请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申请学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完成。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自强计划录取人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各学科类型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在“报考类型”中选择“自强计划”。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学科类型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3个专业类。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填写说明。

c.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

d.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及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

e.可由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和特殊事迹的推荐人为其撰写至多1封推荐信,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五、选拔程序

初评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从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自强精神,高中学习发展的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初试

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基础(物化综合)或文科基础(文史综合),学生依据填报的学科类型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面试、体质测试等。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认定

自强计划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1.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情况、初试情况和复试情况择优给予学生自强计划降分录取优惠认定,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获得认定学生的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不低于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为准),高考填报志愿时需填报本省的相应批次,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学科类型保持一致。

3.获得认定的学生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

(1)为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在工作中锻炼动手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减轻求学压力和家庭负担;

(2)为学生安排专门的学习与发展指导,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大学学习、生活;

(3)为学生配备优秀校友担任个人导师,指导其个人发展。

4.自强计划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在各省的本科一批(或各省规定的相应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高考改革省份学生优惠分数将视情况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21年自强计划的认定结果不寄送书面认定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自强计划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

2021年4月12日-4月25日,自强计划报名。

2021年5月30日左右,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1年6月11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初试准考证为准)。

2021年6月15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21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自强计划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强计划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强计划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向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自强计划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自强计划考核工作方案将视新冠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具体考核形式与测试环节以我校后续通知为准。

5.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清华大学硕士几年制?

硕士都是三年制的。

硕士是一个介于学士及博士之间的研究生学位,拥有硕士学位者通常象征具有对其专注、所研究领域的基础的独立的思考能力。

在教育方式上,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其中全日制硕士主要通过拥有各高等院校举办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来进行招生,非全日制硕士主要是指在职研究生,在学位划分上,主要分为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两种。

研究生又分为两个层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研究生是学历,而学士、硕士、博士是学位;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五、清华大学硕士毕业去向?

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选择就业的学生中,有38.4%的学生留在了北京工作,所占比例要高于上海市和广东省。在博士研究生中,有超过一半的学生最终选择留在北京进行工作。

从就业的行业性质进行分析,清华大学毕业生去的最多的行业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总人数达到807人,其中以硕士研究生居多。排在第二位的是教育业,总人数为788人,其中仅博士研究生选择到教育业就业的就有657人。排在第三位的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共有600人,其中仍然以硕士研究生居多。

近些年,清华大学毕业生选择通过定向选调渠道到基层就业的越来越多,浙江、四川、山东和河北四省的选调人数超过了50人,天津、河南、山西等地的选调人数均超过了20人,此外还有200多人选择到东北和西部地区的基层公共管理部门进行就业,这将成为清华大学毕业生未来就业的一个趋势。

六、江苏警官学院硕士招生简章?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实施。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各界和职能部门的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全方位监督,监督实施部门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普通高级中学毕业,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公安专业面向江苏省招生,考生须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江苏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普通(非公安)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公布。

三、招生条件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标准,适应学院教学要求。

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条件

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考察。考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治考察不合格:

1.本人或家庭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或者本人有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行为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3.组织、参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的;

4.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的;

5.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的;

6.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7.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8.受过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被机关按规定取消录用的;被机关或者国有企业辞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被开除团籍或者被开除学籍的;

11.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12.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或者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

1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者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15.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17.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属于香港、澳门居民已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除外;

18.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学历、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

19.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2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1.家庭成员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22.本人有其他不符合担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条件的;本人及家庭成员有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影响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本条所称父母,是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是指具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身体条件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考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标准(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

1.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2.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无脊柱侧弯、胸廓畸形、驼背等;

4.无三度单纯甲状腺肿;

5.膝内翻股骨内踝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

6.足弓正常,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

7.无重度下肢静脉曲张;

8.无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班痣等);

9.五官、体型端正,面容或者身体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口眼歪斜、唇腭裂或 术后明显瘢痕、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10.面颈部无瘢痕,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其他部位无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

11.无文身,无重度腋臭,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少白头;

12.任何一眼裸视视力均为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

13.无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无嗅觉迟钝;

14. 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无精神病史;

15.无影响考生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严重疾病。

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参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政治考察等要求进行体检复查、身份核查,凡弄虚作假经核实或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学籍或作其他处理。

(三)面试、体能条件

1.面试。面试主要从考生的外貌、体型、报考动机等方面,考察考生的身体平衡和协调性、反应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等,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

2.体能。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评,成绩合格(合格标准均含标准本数)。体测项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等4个项目,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体测项目合格标准为:男生50米跑9.2秒以内,立定跳远2.05米以上,1000米跑4分35秒以内,引体向上9次/分钟以上;女生50米跑10.4秒以内,立定跳远1.5米以上,800米跑4分36秒以内,仰卧起坐25次/分钟以上。

四、面试、体测、体检与政治考察

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和学院组织的面试、体测、体检(以下简称面试)并接受政治考察,面试和政治考察合格,符合我院专业选科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招生专业学科组录取分数线后,方具备被录取资格。

(一)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实行预报名。面试工作前,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于6月12-16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进入报考公安院校考生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二)面试工作于6月下旬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学院浦口校区进行,面试日程安排、面试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学院确定并通过各级招办和媒体公告,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

(三)面试实行单项淘汰,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如有一项不合格,视为面试整体不合格。

(四)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在录取考生之前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

五、录取规则          

(一)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考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等8省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投档分相同的其他省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三)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四)公安专业在提前本科批次录取,限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考生,因为高考信息填报错误责任自负。普通(非公安)专业在本科批次录取。

(五)对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需符合拟填报专业(组)选科要求。即公安学专业(含公安管理学、公安情报学、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等专业)首选科目不限,再选科目限选政治;公安技术专业(含交通管理工程、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安全防范工程、数据警务等专业)首选科目限选物理,除刑事科学技术再选科目限选化学或生物外,再选科目不限。法学、行政管理专业首选和再选科目不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首选科目限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六)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因英语考试成绩未达学业标准不能正常毕业的后果自负。

(七)公安专业招收女生不超过计划人数的15%。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公安专业按6000元/生·年;普通(非公安)专业按5200元/生·年标准收费,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按5800元生·年标准收费(详见苏价费【2014】136号)。

(二)住宿费:浦口校区1200元/生·年(6人间),安德门校区1100元生·年(6人间)(详见苏价费【2002】369号)。

七、学生资助

学院为学生设立各级各类奖、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八、毕业就业

学院对修满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警官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公安专业毕业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6]404号)的有关精神和当年国家、江苏省关于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达到由省公务员管理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面试分数线,经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等程序,合格的录用为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

普通(非公安)专业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政策就业。

九、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 025-52888910

招生办电子信箱:zsb@jspi.cn

学院网址:www.jspi.cn

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q.jspi.cn/xxgk/zsksxx.htm

纪委监督检查处电话:025-52880339

纪检监察机构电子信箱:jw@jspi.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

邮政编码:210031

七、2021清华大学国际生招生简章?

从2021年1月1日起,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学生以国际学生身份进入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申请者还须满足最近4年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对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仍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八、清华大学书法专业招生简章2021?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

(4)报名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需符合各省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要求省级美术统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各省对省级统考有要求的按各省要求执行。

还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生或已被录取高等学校并保留资格的学生;2是高级中等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一、高二学生);3是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是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是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九、2023清华大学国际学生招生简章?

1 清华大学在2023年将招收国际学生。2 招生简章目前还未公布,但通常包括招生计划、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时间、录取标准等内容。3 国际学生可以通过清华大学招生网站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获得招生简章的相关信息。在申请时,需要准备好申请材料,如语言成绩、学习成绩单、推荐信、个人陈述等。同时,还需要关注申请时间,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最终录取标准通常包括学术成绩、语言能力、个人综合素质等方面。

十、清华大学2021各大学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清华大学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基于我校“为国选材、厚植强基、拔尖领军、创新未来”的强基人才选拔培养定位,结合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选拔一批肩负使命、志趣坚定、禀赋优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基础学科和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强基计划招生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

各省(区、市)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志向远大、追求卓越、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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